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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近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6/11/30   来源: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湘质监函〔2016317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做好近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试点县(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20161124,江西丰城发电厂建设工地发生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造成74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做出重要指示批示,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也做了指示批示。为贯彻落实好各级领导指示批示要求,按照质检总局和省安委会的部署,现就做好当前安全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极端重要性认识
    江西丰城电厂“11·24”特大事故,损失非常惨痛,教训极其深刻,催人警醒深思。各市州质监局和县市区质监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和杜家毫书记、许达哲代省长等省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把做好当下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践行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四个意识的生动体现。要坚持把别人的事故当作自己的事故对待、把过去的事故当作今天事故对待、把小事故当作大事故对待、把风险隐患当作事故对待,倍加警醒、倍加重视、倍加抓实岁末年初的安全生产工作。各地质监部门对当前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艰巨性要有更加深刻的认识,越是岁末年初的关键时期越要绷紧安全生产之弦,克服麻痹、盲目乐观、厌战懈怠的思想和情绪,决不能因思想滑坡、工作疏忽或失误而酿成生产安全事故。要以更加扎实细致的工作作风严控事故、保障安全,杜绝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二、采取断然措施,立即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场所用特种设备安全排查整治
    认真落实《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近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紧急通知》(质检办特〔20161463号)和《省安委会关于深刻吸取江西丰城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大事故教训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湘安明电〔20167号)及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立即组织开展电力、水利、铁路、公路等建设工程施工场所用特种设备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建设工程相关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施工场所使用的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开展使用安全自查自纠,加强使用安全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各市州、县市区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要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监督抽查,抽查施工企业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以及抢工期、赶进度,未按程序进行拆装自检等危及特种设备安全的行为。对设备的使用登记、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情况以及检验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要重点检查,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应当责令立即整改,涉及违法违规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注重科学统筹,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工作
        岁末年初是各项工作的关键时期,也是经常容易发生事故的时段,各市州质监局和县市区质监部门要认真落实《省质监局关于切实做好省党代会期间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湘质监函〔2016298号)要求,结合当地工作实际,研判本地安全形势,盯住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要根据冬季低温雨雪等不利因素和临近元旦、春节的特点,以液化气充装站、涉氨制冷场所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大型游乐设施、观光车辆、客运索道及烟花爆竹质量、危化品运输车辆等为重点,督促使用单位采取针对性自查自纠和防范措施,重点检查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岗位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有无设备超期未检情况,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到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对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的措施,督促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危及安全使用的特种设备,依法责令停止使用。
    四、突出重点,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各市州质监局和县市区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要针对2016年重点工作,集中攻坚,全面完成各项任务。结合《关于转发〈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做好电梯安全攻坚战收官和工作总结的通知〉的通知》(湘质监函〔2016305号)要求,责令建档问题电梯尽快完成整改,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电梯,责令停止使用,对整改难度大的,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根据油气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的部署,加强油气输送管道监督检查,加快推进油气管道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进度,努力完成2016年检验任务。
    要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应急管理培训,加强应急管理,一旦发生事故和突发事件,要按照应急预案及时上报和处置,做到反应灵敏、处置果断、救援有效、保障到位,努力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维护社会稳定。
     
     附件:在建项目施工场所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湖南省质技术监督局
    20161128


    附件
    在建项目施工场所特种设备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于江西丰城电厂“11·24”特大事故指示批示精神,根据《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近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紧急通知》(质检办特〔20161463号)和《省安委会关于深刻吸取江西丰城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大事故教训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湘安明电〔20167号)及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在建设项目施工中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加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防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督促建设工程施工场所建设相关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治理建设施工中所用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严格特种设备执法和责任追究,切实解决建设施工安全中存在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检验检测不到位、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缺失等重点问题,确保不发生建设施工中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二、整治范围
    全省所有在建电力、水利、铁路、公路等施工项目。
    三、主要内容
    1、特种设备安装告知、安装、监督检验、使用登记情况;
    2、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情况;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及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4、现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执证和安全教育情况;
    5、特种设备应急处置预案及演练情况;
    6、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和隐患排查闭环管理情况;
    7、其它情况。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1210
    各项目建设单位要立即动员部署,制定建设项目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步骤,组织项目相关方开展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和排查发现的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对于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二)专项检查阶段(12111220
    各市州质监局和县市区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在建项场所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
    (三)督导检查阶段(122130日)
    由省质监局领导带队开展专项督导抽查。
    五、工作要求
    1、各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质检总局、省委省政府关于近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建设工程中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工作措施,要把责任和压力层层传递下去,确保工作落实到企业、落实到基层,确保安全隐患及时得到排查整改、风险切实得到管控,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2、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高度重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抓好工作落实。要根据本单位和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责任分工、工作步骤、要求和措施,确保自查自纠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特别是将认不清、想不到的隐患排查出来。要以此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在建项目中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夯实安全工作基础。
    3、加强检查督导,严格按照四不两直工作要求,采取暗访和突击检查方式进行。要严格安全执法和责任追究,对于在建项目中特种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止使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坚决立案查处,严格依法落实停产整顿、顶格处罚和严厉追责措施。
          各市州质监局1225前将专项整治总结报省质监局特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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